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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邀您,共赴星辰!“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第25批全球引才公告正式发布

2021-09-2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打造新时代“名士之乡”,更大力度引进集聚绍兴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就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第二十四批引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领域

聚焦“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双十双百”现代制造集群,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绍兴产业发展方向、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水平提升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现代住建、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珍珠饰品、智能厨电、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

二、申报类别与条件

申报类别为领军型创新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青年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直接认定人才项目。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依托绍兴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近2年内来绍兴工作,引进前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有关产业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企业核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效益较好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企业为团队实施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军型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内来绍兴工作。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4.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团队。

5.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条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三)创新人才项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创新长期人才指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海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65周岁。

2. 一般为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有关产业技术创新。

4. 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申报人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实验平台、研发设备等条件保障。

5. 一般应在近3年内全职来绍兴工作,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职到岗。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创新短期人才指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绍兴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2至9

个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仅限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2. 应在近1年内回国并来绍兴工作(服务),且在申报截止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 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延揽国际化人才,允许企业海外研发中心或海外分公司新引进的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四)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主要指带项目、技术、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 创业人才项目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及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一般应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并处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 依托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内。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对上述领军型团队或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特别优秀的可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三项条件上适当放宽,但破格一般不得超过一项。

三、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对A类、B类、C类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企业引才薪酬补助,补助3年。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专门制定扶持政策。

(二)配套资助。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

(三) 创业扶持。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提供300—1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绩效良好的再支持3年;按销售额3%,给予最高500万元销售奖励;按引入投资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创投跟进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5%、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0%、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给予每家人才企业为期5年、每年最高2.5万元人才保费补助。市县两级联合组建人才发展基金,采取直投、跟投等方式投资人才创业企业。

(四)信贷支持。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政策性担保,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提高担保额度。鼓励商业银行给予“名士之乡”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按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3%,给予商业银行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奖励;按信用贷款实际损失的50%补偿,给予商业银行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补偿。

(五)生活保障。

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

给予最高500万元房票补贴,或给予为期10年,每年最高10万元租房补贴

人才在绍购买首套房的,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公积金贷款

全面推广“绍兴人才码”,实现人才服务“一码全享”、人才政策“一键智兑”、

人才事项“一件联办”

四、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报名截止日:2021年10月20日

请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中美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邮箱:chinaustic@126.com


申报材料:创业类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申报人附件证明材料及其他个人信息表。

绍兴“名士之乡人才计划”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