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台州市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1.在实业经营中,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并持续盈利,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近3年上交税收累积总额位居全市先进行列、所在县(市、区)前3名(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为所在县市区同类企业纳税前3名)。
2.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社会影响,所经营管理的企业在业内处领先地位。
3.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业类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主要创办人入选省级以上“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业类人才或省、市领军型创业团队或市“500精英”B类以上,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科技创新拔尖人才,主要是指从事科学技术理论研究、推广、应用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4.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获得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省级一、二等奖一项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市科技重大贡献奖或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5.在技术、工程、工艺等设计、研发方面具有发明创造成果或突出管理成果,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技术创新一等奖,并在应用后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二项及以上主持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并在应用后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优秀设计一、二等奖二项及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6.领衔开发的新产品经国家授权机构鉴定确认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国内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并成为企业主导产品之一,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承担者;或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和省级重大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前二位主要成员;或在科技服务平台从事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对促进我市某一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骨干。
高技能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生产、服务一线掌握精湛技术技艺或在某一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技术方法,能解决关键性操作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7.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在工作岗位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和设备操作难题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效突出;或在国家、省一类大赛中获得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农业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农业技术方面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推广服务的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和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经营、新兴产业等的农村实用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8.从事农业栽培、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或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为推动我市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农业丰收奖、省农业技术进步奖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贡献奖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
9.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部门鉴定或全省推广的成果;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高经济社会效益。能发挥学科和行业带头示范或领军作用,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对台州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10.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有一技之长,规模较大,品种优、效益好,居全省领先水平,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教育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从事教学、教研及管理的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教育局)
11.在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和突出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12.长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省级及以上荣誉,对台州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卫生拔尖人才,主要指卫生健康医疗机构从事预防、医疗、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13.在医学领域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突出,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医学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
14.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很好指导和帮助解决医疗卫生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本市范围内率先开发和引进医疗卫生新技术、新项目,医疗、卫生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省内外同行公认。
15.长期在医疗、卫生、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在全市卫生系统发挥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全国、全省白求恩式医生或全国、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台州卫生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人文社科拔尖人才,主要是指在社会科学、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和社会管理等领域从事专业研究、工作实践的人才。(初选推荐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6.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突出,在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近3年内获得省级课题二项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性期刊或报刊杂志发表二篇及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科协、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17.在文学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物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工作中业绩突出,对促进我市文化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有很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获得本领域常设性省级奖项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一等奖,在省内外享有一定声誉者。
18.在体育工作中,培养的队员获奥运会前八名或全运会、亚运会前三名的教练员(挑选和带训一年以上);或在体育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和理论著述,获全国体育荣誉奖章者;或在选拔和培训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中成绩显著,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15名及以上(其中国家级正式队员1名)的带训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