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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引才政策

2021-03-22


2021年度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欢迎海内外高端人才踊跃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引进汽车、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产业数字化、光电、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专业人才。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创业人才(团队)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2年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创业团队应包括至少3名核心成员(含创业人才,不含顾问),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有相关从业经历,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创业团队拥有拟创业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产品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原则上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台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4)创业人才为所领(创)办企业的负责人。创业人才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以上,且占股20%以上,创业团队(含创业人才)占股40%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外籍人才领(创)办的海外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创业人才及团队在子公司占股不作要求。创业项目已社会融资的,人才及团队的占股比例经研究同意,可不受上述限制。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2020年1月1日之后在台州领(创)办企业(2020年1月1日之后已正式在台州投产的优秀创业项目,企业注册落户时间放宽至2019年1月1日);或有意愿在台州创业,且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台州企事业单位、落户地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含管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并在正式签订扶持协议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创新潜力,依托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负责人和不少于一半的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聘用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5年以上,团队成员在聘用单位的国内外分支机构工作时间视同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兼职人员每年为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2)团队负责人和第1、2名核心成员原则上应是近2年内从市外新引进的,并已与聘用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团队负责人在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誉。团队项目目标处于重大科技领域行业水平的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

(4)基础类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一般为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应当为团队提供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产业类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一般为企业,依托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


(三)创新人才

1、产业经济等相关领域创新人才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人才不超过65周岁),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2)人才所在的单位应在台州登记注册1年以上。

(3)2020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含劳动合同),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市“海外工程师”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工艺或具有先进管理理念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2)受聘于在台州市注册登记、纳税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并担任工程、技术、项目、学科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带头人或担任中层以上技术职务。

(3)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含劳动合同),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当年度在台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台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


三、创业人才(团队)主要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1)新入选的“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资助;新引进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创业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资助。其中资助最高额的10%可作为快速启动资金。

(2)对顶尖、领军、高端(A类)、B类、C类人才创业企业提供最高3000、2000、1000、600、200平方米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已产业化的顶尖、领军、高端(A类)、B类、C类人才创业企业,提供最高5000、4000、3000、2000、1000平方米3年免租标准厂房,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

(3)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给予奖励,累计最高1000万元。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时(或生物医药类企业获得中国、欧美日药品注册证明文件或新药临床许可时),按前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新发生研发投入的各15%以及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再给予资助,再次资助最高1000万元。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直接认定方式

高层次人才如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端以上创业人才(团队)条件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认定为“500精英计划”高端以上创业人才(团队);新引进人员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级以上创新人才条件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认定为“500精英计划”高级以上创新人才。

(二)评审认定方式

申报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书》,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计划、论文、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全年一次申报。

创业人才(团队)全年分二次申报。

采取直接认定方式的,不受申报时间限制。

 

五、报名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创业人才(团队)报名截止日:2021年4月30日

请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中美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邮箱:chinaustic@126.com


报名材料可登录中美科技创新合作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cutic.org


或者联系中美科创台州中心项目经理 Jimmy 

微信号:854354641


 所需申报材料:

 1.申报创业人才(团队)填写《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申报书》,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创业)经历、资质证明(证书)、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直接认定的创业创新人才还需以附件形式提交《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直接认定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职称证书、资质证明;(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意向性工作协议或任职证明;(5)海内外工作学习履历证明;(6)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或中文相关说明);(7)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8)个人主要研究成果的登记证书、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授权证明等;(9)专利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10)个人荣誉、获奖证书;(11)其他反映个人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12)核心团队成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主要成果证明材料;(13)创业人才已经领(创)办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14)市“海外工程师”还须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或外国人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天)复印件。

 电子版采用WORD或PDF格式,编写页码和目录。

 3.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中亲笔签名。经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500精英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台州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台州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表单1: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申报书-2021.docx

表单2: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基本信息表-2021.docx

附件: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附件要求-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