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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红船杯”嘉兴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为加快推进嘉兴人才强市建设,大力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嘉兴创新创业,助推嘉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举办第三届“红船杯”嘉兴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海外)、杭州传送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内)承办,同时得到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校友总会、北京大学校友会、上海复旦大学校友会、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同济大学校友会、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大学校友会、欧美精英创业家协会、中美科技创新合作中心、中法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协会、旅英华人高新科技商业协会、德中工程交流协会、日本专家协会、新华网、浙江日报、嘉兴日报、嘉兴广电集团等近20家机构大力支持,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汇聚英才、追梦嘉兴”


二、大赛时间

2019年5月—9月


三、大赛赛制

本次大赛由初赛和决赛组成,初赛分国内赛和海外赛,决赛在嘉兴举行。

国内赛分为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能源和材料、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四大行业,在上海(长三角)、北京(京津冀)、深圳(粤港澳)、成都(中西部)四个城市分别设立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行业分赛区;

海外赛分为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能源和材料、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四大行业,设立北美、德国、英国、日韩、澳新五个分赛区。


四、参赛领域

创业类重点引进数字经济(信息产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先进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项目。


五、参赛条件

面向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在嘉兴注册企业的创业人才,其中申报参加海外赛区的人才,须在公告发布之日未回国创业或就业;申报国内赛区的人才,须已在国内创业或就业,且符合以下参赛条件:

1.参赛者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有国内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

2.参赛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嘉兴产业发展要求,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拥有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创业模式及发展目标清晰,有明确意向在嘉兴创办企业。


六、大赛流程

1.申报。5月13日—6月20日,参赛者请填写申报书、计划书、承诺书(填写完毕后请拍照发回承诺书照片 ),并附上附件材料发送至中美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邮箱:chinaustic@126.com。

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6月下旬,组委会根据参赛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初选名单。

3.初选(技术评审)。7月中上旬,组委会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技术评审,对参赛项目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可行性评分,确定入围初赛(分赛区决赛)项目。

4.初赛(分赛区决赛)。8月,由各赛区分别组织实施,通过路演、答辩等方式评选出分赛区一、二、三等奖,并确定进入决赛的100个项目。

5.决赛。9月,决赛由行业小组赛和现场总决赛组成,共2天。100个项目将决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七、奖励扶持

(一)大赛奖金

(1)分赛区:一等奖10名,奖金2万元/人;二等奖30名,奖金1万元/人;三等奖60名,奖金0.5万元/人。

(2)总决赛:特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一等奖3名,奖金10万元/人;二等奖6名,奖金5万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3万元/人。

(二)项目资助

创业类项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在嘉兴市创办企业,且符合“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业人才项目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的,作为“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A+类、A类、B类、C类项目,获奖者授予“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称号,分别享受特等奖500-1000万元,一等奖500万元、二等奖300万元、三等奖200万元的创业经费资助。

(三)其它配套支持

发放人才证书和人才绿卡,可享受不低于6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租金减补、贷款贴息、销售奖励、成果转化奖励等优惠政策和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便利待遇。具体详见《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委人才〔2019〕1号)等文件,具体可登陆“嘉兴人才在线”网站(www.i-jiaxing.com)查阅。


八、其他事项

(一)对参赛者发放交通补贴:对跨城市到现场参加分赛区决赛的参赛者,根据出发地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对来嘉兴参加决赛的参赛者免费提供食宿,根据出发地给予交通补贴,标准为:江浙沪地区(嘉兴市外)500元/人,华东地区(江浙沪以外)1000元/人,中国大陆(华东地区除外)2000元/人,亚洲(中国大陆除外)3500元/人,亚洲以外地区5000元/人。

(二)参赛者应对报名内容谨慎作出承诺,报名材料将作为项目考核和资助资金拨付的依据。报送的所有材料包括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等均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由本人负责。参赛者在参赛期间,不得在异地以同类项目进行参赛。

(三)已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人才、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不得申报本届大赛。

(四)参赛者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及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所获大赛奖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六)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大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材料下载:

承诺书.docx

嘉兴创业申报书.doc

嘉兴大赛创业项目计划书.doc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同时也欢迎您推荐您的创业朋友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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